关于做好2009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 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09年暑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暑假时间为62天,即2009年7月1日开始放假,至2009年8月31日结束,学生于9月1日返校报到正式上课。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和幼儿园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提前一周返校,组织学习并做好开学筹备工作。 二、全面做好教育总结。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2009年春期的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工作差距,及早谋划秋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职业学校要安排学生在假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锻炼才干,增长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宣传,使学生争取早日成为我县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 三、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放假前,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迎国庆,爱祖国”网络夏令营知识竞赛、“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中国骄傲”读书教育等系列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远离网吧,拒绝“黄、赌、毒”,自珍自爱,遵纪守法,健康成长,过一个文明、健康、快乐的假期。 四、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增强师生自我防护、防范能力,特别要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雷电、防火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假期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工作责任制,保证政令畅通,确保学校财产安全。要认真排查本单位各类不稳定因素,科学疏导,化解矛盾,确保国庆60周年活动筹备及举办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中小学校务于7月1日前将假期带班、值班安排情况报局办公室(必须注明值班固定电话)。各中小学校在暑假期间要加强协调,集中力量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修缮房屋和各种教学设施,做好秋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切实减负课业负担。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文件精神,暑假期间所有中小学校一律不准给学生集体补课,不准举办以补课形式的学习班、补习班、特长班或提前上课,所有学校一律不得为学生集体补课、办班等提供场所或设施,所有教师不准参与集体补课和有偿家教辅导等活动。凡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一经查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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