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市将有持续强降雨,防汛救灾非常急迫。为认真落实宛防汛[2010]4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校舍安全大排查。各乡镇、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进行安全大排查,要逐校逐间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地基是否下沉,墙体是否裂缝、局部倾斜或变形,房屋是否渗漏,校园内外排水管道、水沟是否畅通等。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记录,及时制订措施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西峡县中小学房屋安全排查表》于7月26日前报县局安全办。 二、要加强重点防汛部位的监控。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学校及周边地质情况的变化,特别是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的不稳定山体,要及时组织可能受灾的学校搬迁、避让,防止人员伤亡;要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护坡、挡土墙、围墙等建筑物及在建工程的排查和监控工作,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撤离人员,并予以封闭和警示。 三、强化措施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要严格按照学校防汛和防地质灾害预案,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各乡镇、学校要利用校汛通、广播电视媒体等提醒家长加强暑期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和教育,确保汛期学生安全。各学校要立即对在校师生进行全面排查,对爱好上网、厌学、有心理障碍、精神疾病等特殊群体学生,要定人监控,加强心理疏导和教育,严防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强化责任追究。各学校要坚持汛期全天候值班和昼夜巡查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学校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凡因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实行汛期安全日报告制。自7月20日至9月30日,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要在每天下午6:00前将本乡镇、学校当天的汛期安全情况报县局安全办(电话69680056、13598274172、13598270639)。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二O一O年七月十九日
西峡县中小学房屋安全排查表 | | 单位:盖章 填报人: 年 月 日 | | 序号 | 学校 | 房屋座落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层数 | 建筑面积 | 建造年代 | 房屋安全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及效果 |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上报时间:2010年7月26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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