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西教字[2010]9号
二0一0年教育信访工作意见
为推动教育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全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0年教育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畅通信访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各单位、各学校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善于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多种途径解决问题。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重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回顾查看已化解处理的矛盾纠纷,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再化解,防止反弹。突出抓好“五一”、“十一”、元旦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坚持分工明确、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明确的原则,及早确定稳控对象,实施稳控措施。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因素,切实把人员稳控基层,把影响降到最低。
3、健全排查防控体系。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网络体系,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紧对新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排查化解,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排查摸底,强化工作措施消除隐患,达到案结、事了、访息。
4、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把矛盾化解到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从源头减少不稳定因素。
三、坚持源头治理,加大信访案件处理力度
5、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原则。坚持关口前移,从根本抓起,多做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从源头上防范侵犯师生利益的事情发生。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的作用,收集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到人动我知、未动先知,及时掌握动态,妥善予以处理。
6、坚持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搞清情节和性质,分清是非和责任,妥善处置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
7、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原则。处置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本着“宜解不宜激,宜散不宜聚”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坚持对信访人进行正面的说服教育,积极疏导,引导其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8、建立健全信访评估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建立决策信访评估机制,凡有重大决策,开展民意调查,分析论证,进行重大决策信访评估,经评估,绝大多数教职员工都赞成的决策,方可提交会议研究,确保重大决策符合广大教职员工的意愿,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9、切实处理好涉及民生的信访问题。 切实及解决好因教育收费、有偿家教、违规办班、学校后勤管理、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兑付等引起的各项信访问题,确保教育大局稳定。
10、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提高初信初访的结案率。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积极协调督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符合政策但暂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不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要明确告知,同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防止激化矛盾,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
四、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教育信访工作责任制
11、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和局直各单位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本乡镇和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同时各单位要有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要在3月15日前将名单报到教体局监察室);要及时研究信访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2、要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先行处理本单位发生的信访事项,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没有及时报送重大信息致使工作被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应尽的职责而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以及出事后隐瞒不报的,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泄密,影响案件查办或导致对来信来访人打击报复的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五、加强学习,提升领导干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能力
13、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信访队伍干部整体素质,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要以依法规范信访行为为重点,在教职工中深入开展依法依纪信访教育活动,推进信访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信访 工作 意见
主 送:各乡(镇) 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
抄 报:市教育局、县信访局